上古洪荒之世,野处而穴居。后世人构木为巢,始有房舍。
鄄城民众习惯多户聚居成村,小村几十户,大村数百户,各户自成院落。以堂屋(北屋)为正屋,东西屋为配房,是为“簸箕叉”院落。若东西南北屋俱全,则谓之“四合院”。长辈住堂屋,晚辈住配房,堂屋多以3间为一座,一般长10米,宽5米,墙高3米。配房略小。
清末民初,贫者住土棚(即土墙木架草房),富者住瓦房(砖墙或砖基土墙,房顶盖瓦)。瓦房和门楼脊上均有饰物,如屋脊两端饰以兽头(是一种非狮非虎的土陶品),脊中央饰以宝瓶或钢叉旗,两边分列海马、鲤鱼、狮子等饰物,屋脊造型多为“透花脊”。大门的造型多为起脊门楼,门框和门扇均为黑色,其上方饰以金字扁额。贫者则因陋就简,以墙豁柴扉为大门。《濮州志》载:“郡中多茅屋土墙……其邻垣高不及肩”,此则旧时农村庭院的真实写照。
建国后,瓦房逐年增多,入八十年代,瓦房剧增。凡新建房屋,均为砖、瓦、木、石、水泥结构,改旧的青砖小瓦为红砖大瓦,有的富裕户还建起楼房或厅房。军屯村大搞新村建设,楼房瓦舍,鳞次栉比,被评为省级文明新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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